新化人论坛's Archiver

qvbwg 发表于 2008-8-4 17:41

为了新化的黎民百姓

敬请李丁辉人大代表关注新化炉观那案件!

曾平辉 发表于 2008-8-4 18:06

你手脚倒很快啊

新化游子 发表于 2008-8-4 18:22

新化炉观什么案件?

qvbwg 发表于 2008-8-4 18:29

听说是把在自己家里打了黑道打手一下,已被新化公安以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关了!

晶莹鲲鹏 发表于 2008-8-4 20:17

请说明事情的详细经过,拿出相关证据。

李丁辉 发表于 2008-8-4 23:45

回复 1# qvbwg 的帖子

可将具体事实向县人大内司工委反映。

统一2007 发表于 2008-9-6 20:02

新化何时能见真正的法治?

xhfc2008 发表于 2008-10-21 00:17

新化当官的都是一家人啊。新闻上不是都报道了吗?
在新化有钱有权就是爷。哪里不是麻将。哪里不是混混。

xhai0018 发表于 2009-1-1 1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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